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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动态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小区1栋15层15I房办公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来源: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 作者: xjbaoda * 发表时间: 2022-07-29 11:02:39 * 浏览: 172

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1时至2022年8月30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北路47号汇丰小区1栋15层15I房办公房地产。法定用途为写字楼。证载建筑面积约:58.9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乌房权证天字第2016502016号)。标的所在楼栋共电梯间5部,共计30层,估价对象位于15层。  


 评估价:473352元;起拍价:473352元;


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北京尚典辅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北京尚典辅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及隐形瑕疵的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合法居住权等情况;据调查该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租约3年,到期时间为2024年8月9日。每半年一付租金。其他实际详情需自行了解;办理房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咨询标的物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确定在标的物所在地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及所在地限购政策;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标的物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经审核如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本院可不予准许。3、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标的物产权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各自承担税费,竞买人可先期了解税费政策,过户时竞买人承担买方税费,卖方税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如果拒绝承担的可由竞买人先期垫付后追偿卖方。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息。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物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或10个工作日(标的物金额100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605664.a214xv7.1.1153c405zaBw3K&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如仍未操作成功或有其它疑问,请在阿里司法拍卖网站里点击“帮助中心”便可查阅您需解决的问题,也可在北京时间9:00-21:00内拨打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991—3852771


法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246号


拍卖辅助机构联系人:张经理18129288982 18167980010


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路澳龙广场B座10层。


银行贷款服务:


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担保机构:乌鲁木齐高新技术融资担保公司


贷款咨询电话:木经理13999215377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