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司法拍卖手机“靓号”
近年来,法院为了解决执行难,采取了很多的创新方式。最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就通过拍卖手机“靓号”的方式,执行了一起案件,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从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本次执行的案件发生在2019年,当时王某、姜某向何某借款10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何某只好将王某、姜某二人起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王某、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姜某二人仍旧没有还钱。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
王庆喜
按照当事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是被执行人名下经过我院“五查”,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我们按照当事人的申请和提供的财产线索,又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和工作的地方进行了踏查,因为被执行人借了欠款之后,直接就挥霍掉了,然后人也不在本地,都没有什么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转眼时间来到了2022年,新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查阅案卷时,发现被执行人姜某名下的手机号码后5位相同,也就是手机“靓号”,执行法官改变执行思路,当机立即前往中国移动运营商,将被执行人的五连“靓号”进行查封。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
王庆喜
我们到移动去查询一下这号的基本信息,它的月租非常地低,我们认为它的价值非常地高,征得了申请人的同意,对这个“靓号”进行了评估,启动了网上拍卖程序,在网上经过了多轮的竞价,最终是得以成交。
据了解,该号码以5.25万元进行起拍。此次拍卖,吸引2416次围观,67人设置拍卖提醒,4人报名,最终经过10次竞价,该号码以6.15万元价格成交,这也是新区法院首次将手机号码进行司法拍卖的案件。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
王庆喜
这个案件的拍卖成交,也给我们新区法院执行局开拓了一个思路,我们对以后的执行线索,可以进行新的一些尝试,针对被执行人剩余财产,我们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此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以多元化的执行手段,进一步扩大了法院处置财产范围路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吉视守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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